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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
时间:2025-11-25 3:0:29来源:法治日报责任编辑:郭炬

记者注意到,这些借贷合同分为“借条”和“收条”,上面有借款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,借款理由是“因个人短期消费需要资金”,而出借人也是个人。

“此事件虽只是个别部门、个别干部的行为,反映的却是一种作风问题,其实质是特权思想作祟。”该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,将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纵容。

《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》不过周兆成指出,在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,比如取保候审的情况下,检察院审查起诉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,“但也必须遵照迅速、及时的原则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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